江苏省关于做好2022年五年一贯制高职 江苏五年一贯制改革( 三 )


六、录取
接收院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进行 。录取工作在接收院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 本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 , 按招生章程制定录取办法 。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英语最低录取分数线后 , 各高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 , 于5月2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 , 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 , 学校发录取通知书 。
七、政策性录取
凡2022年参加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选拔考试的学生 , 有以下情形的 , 按各接收院校招生章程录取 。
(一)学生在校四、五年级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 , 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 , 经公示无异议后 , 接收院校可优先录取 。其中 , 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 , 省第十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由接收院校决定是否政策性录取;获 2021 年、2022 年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学生经公示无异议后享受录取本科政策 , 如考生未达到报考院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 , 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 。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免于考查 , 报名后由接收院校直接录取 。
(三)五年一贯制高职四、五年级荣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加10分投档 。学校须向报考院校提交审核通过的学生获奖证书和加盖学校印章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
以上情形中直接录取的 , 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 。
八、招生简章
接收院校应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制定招生简章 , 经省教育厅审核后于2022年3月4日前向社会公布 , 便于考生查询 。简章应明确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考试内容、考试组织、录取规则、办班地点、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等内容 。请于3月4日前将招生简章加盖公章的PDF版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 , 电子邮箱:jssjyt_xsc@163.com 。
九、转入和培养
(一) “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接收院校办理入学手续 , 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 , 接收院校不得办理入学手续 。省教育厅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注册 , 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
(二)接收院校根据五年一贯制生源情况和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特点 , 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 , 做到单独组建班级 , 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单独组织教学、单独进行教学评价 , 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
十、学籍管理与就业
(一)“专转本”学生 , 由推荐学校和接收院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
(二)“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
(三)“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 , 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 。“专转本”学生本科毕业证书内容要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
(四)“专转本”学生毕业时 , 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
十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 , 全省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选拔工作继续按“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管理的体制进行 , 请各有关学校提高政治站位 ,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 落实专门机构 , 配备专门人员 , 做好“专转本”各个环节的工作 。要协调本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专转本”考试防疫工作 , 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 强化监管和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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