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22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六、录取原则
1、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2022年江苏省划定的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我校按照“高考成绩(折算成100分)×85%+学校测试成绩(折算成100分)×15%”计算达线考生综合评价成绩 。
2、我校依据综合评价成绩对各院校专业组考生分别进行排序,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成绩、投档同分位次进行排序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强基计划之后,本科提前批次之前,根据A类各高校提供的入选考生排名和考生确认的高校志愿及顺序,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投档 。
3、对于投档至我校的考生,我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报名时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中的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 的原则安排专业 。高考成绩相同时,以投档同分位次进行排序 。
4、我校综合评价在“强基计划”之后,提前批和专项计划之前完成投档录取,投档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招生类型的录取 。
七、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测试的考生每生收取60元人民币 。如果物价部门收费标准调整,东南大学将作相应的调整 。
八、其他
1、东南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邮箱:ddjwjcc@pub.seu.edu.cn 。
2、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 。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综合评价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由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
3、东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 。若发现以东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4、东南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若教育部及江苏省2022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
5、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
九、重要日程
2022年4月27日-5月10日,综合评价报名 。
2022年5月25日,公布初审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
2022年5月31日前,确认报考高校志愿及顺序 。
2022年6月2日至5日,交费 。
2022年6月12日,学校测试 。
2022年6月20日,公布入选名单并公示 。
十、联系方式
网址:https://zsb.seu.edu.cn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附件1:招生专业类分流方向
附件2:中学公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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