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地点、流程 2022温州经开区第三批人才住房配售认购指南( 二 )


(四)签订合同 。
申购人应凭“成功认购”短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在认购后一个月内到认购项目售楼处(新城旭辉未来海岸营销中心)签订《购买人才住房承诺书》、《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并按合同规定缴纳房款 。申购人选房后逾期不签订承诺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或不按合同规定缴纳房款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申购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
六、应知事项
(一)每位申购人仅有一次成功认购权利,申购人选房前请慎重决定认购行为,一旦选定房源并认购成功,不得再次更改 。
(二)本次申购报名、线上摇号、在线选房、签订《购买人才住房承诺书》和《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等程序中,申购人、购房人、房屋权利人均为同一人,一律不得更名 。
(三)申购人请确认知悉本次在线认购流程,提前开展测试,并能熟练进行认购操作 。如因申购人个人设备、个人网络环境及账号问题等原因未能成功选房的,责任由申购人自行承担 。
(四)本次在线选房对房源的说明以及项目的相关信息、图片等,均由开发商提供,仅供申购人参考,不构成要约,不对房源做任何担保,具体权利义务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
(五)请申购人务必在选房前详细了解楼盘项目情况,查看并明确知晓该项目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补充条款、所认购的物业状况、交易条件、周边环境、不利因素、交付标准及非交付标准、差异户型以及法律法规应明示的其它文件、证书等公示材料 。
(六)申购人认购人才住房后,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补贴账户的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不再向本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补贴,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补贴可按规定提取;未申领一次性住房补贴或补差的不再领取 。
(七)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实行产权行政限制,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除外) 。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10年的,购房人可申请解除产权行政限制 。
(八)本公告由区组织宣传部和交通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组织宣传部0577-86529015交通和建设局:0577-86996613选房测试技术咨询电话:13587879283温州市新城恒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77-5519999公证处咨询电话:0577-56579989

时间、地点、流程 2022温州经开区第三批人才住房配售认购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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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批人才住房配售房源价格》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宣传部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和建设局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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