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号 温州洞头从严从紧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二 )


八、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个体诊所、药店要充分发挥哨点监测作用,提升早发现能力,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可能的输入疫情 。要严格执行测温、亮“温州防疫码”和扫“场所码”等要求,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规范新冠肺炎相关“十大症状”患者分类诊疗 。继续停售退热、止咳类药物,规范做好抗病毒药、抗菌素等药品实名登记 。
九、严格村居(社区)管理 。物业公司要严格小区门口管理 , 在出入口设置检查点,加强门岗力量配备,做到人员进入必询问、必测温、必亮温州防疫码、必提醒戴口罩,发现异常的要及时报告、移送属地街道(乡镇)、村居(社区) 。无物业管理的小区,街道(乡镇)、村居(社区)要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所有外卖、快递、投递等一律不得进入居民小区,实行无接触配送,在居民小区出入口中转存取 。
十、请各位市民主动全过程接种新冠肺炎疫苗针剂和加强针 , 疫苗接种仍是当前降低感染率、重症率、死亡率最有效的手段 。近期非必要不出市 , 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 不购买境外涉疫风险地区的物品,尽量减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生活习惯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佩戴口罩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
温州市洞头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第34号 温州洞头从严从紧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2022年3月29日

第34号 温州洞头从严从紧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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