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2022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四 )


6月25日,同步进行民办学校和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结果 。
6月26日~7月6日期间,被电脑随机派中或通过南京外国语学校语言能力测评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关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6日17:00 。
结果公布
8月10日前,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公布新生名单,并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完成招生工作 。
七、工作要求
(一)实行“阳光招生” 。依法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间通过新区政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办法和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疫情防控要求等)报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须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 。在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的同时,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要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
(二)严肃招生纪律 。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
(三)强化督查追责 。教育和社会保障局适时开展逐校排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 。将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阶段性重点内容,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常规性督导 。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出现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等的,要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 。执行督查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区内招生政策执行情况和入学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
(四)营造健康氛围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深入细致解读招生入学政策,努力争取学校、家长、学生和社会对政策的了解、理解与支持 。提前认真研判,做好招生入学有关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 。加强舆论引导,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平稳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
附:
1.
【南京江北新区2022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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