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 )


3、第三阶段招生
对于监护人有城区购房合同或期房但无城区户籍的幼儿,家长选择第二阶段招生后有空余学位的一所幼儿园进行网上登记 。
4、第四阶段招生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选择第三阶段招生后有空余学位的一所幼儿园进行网上登记,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1)父母在该片区有居住证且满一年及以上(证件有效期截止到2022年5月31日) 。
(2)父母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证件有效期截止到2022年5月31日) 。
(四)相关说明
1、政策照顾对象
在2022年秋季幼儿入园招生过程中,对以下对象子女给予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驻溧部队现役军人;纳入服务保障的溧水区“紫金山英才卡”人才;《溧水区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措施》相关服务保障对象;因公致残六级及以上或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伍军人、警察;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全国劳模、公安英模及对溧水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 。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根据幼儿园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
2、拆迁家庭户
对于拆迁家庭户,在拆迁公告发布之前出生或落户的户籍适龄幼儿,根据家长意愿,可以在原居住地片区或安置房片区选择一所幼儿园进行网上登记,但需提供有关拆迁协议原件、户口簿及有关证明 。
四、招生时间

南京市溧水区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插图
五、招生须知
1、幼儿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登记报名,需上传出生证、户口簿、住房产权证(或居住证)等有关证件图片,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
2、网上审核通过后,根据幼儿园的通知,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登记的幼儿园现场审核 。
3、户口簿、房产证等有效证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 。家长必须对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后果自负 。
4、如果监护人在区级报名系统成功登记幼儿信息,但未能进入幼儿园现场审核或经现场审核后条件不符未被录取,幼儿家长将信息上报至区教育局学管中心(8月1日—10日期间),由区教育局学管中心根据周边幼儿园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
5、网上登记报名的网址将于5月25日在溧水教育网(www.njlsedu.cn或221.131.141.162)、溧水教育信息公众号上发布 。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实施 。区教育局制定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全区各园依据招生方案,认真规范做好招生工作 。
2、加强宣传,平稳有序 。各幼儿园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严格招生程序,规范招生管理,及时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自觉接受公众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
3、加强纪律,规范招生 。幼儿园招生规模要与办园条件相适应,认真执行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招生 。实行免试招生入园,任何幼儿园不得对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或变相测试 。
4、加强监管,按规收费 。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收费文件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保证金等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按政策实施保教费减免及生活补助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