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费( 三 )


第七章学费、住宿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我院收费标准按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赣发改收费[2016]417号文、赣发改收费[2017]1026号文)执行 。文科类专业学费为13000元/生·学年,理工科类专业学费为145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15500元/生·学年 , 住宿费为1200元/生·学年 。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
第八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 , 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 , 应当向学院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院在三个月内对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 , 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学院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共青城市五四大道199号
邮编:332020
咨询电话:0792-35615550792-3561556
传真:0792-35615550792-3561556
学院网址:http://ndkj.ncu.edu.cn/
E-MAIL:ndkjxyzjb@126.com
第二十五条本年度招生政策、办法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调整后新的规定执行 。
第二十六条学院工作人员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的意见 , 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 。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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