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海区第一期共有产权房申请指南( 二 )


(四)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 离异的应当提交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复印件 , 现场核验原件);
(五)有效期内的南海区居住证(复印件 , 现场核验原件);
(六)申请人的社保证明(原件 , 可到市民之窗或广东政务服务一体机自行打印);
(七)申请人正在履行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用工证明(复印件 , 现场核验原件);
(八)佛山市户籍的共同申请人 , 应提交户籍所属村委会出具的《个人宅基地建房查询证明》(原件) 。
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到共有产权项目销售中心指定窗口 , 逾期提交申请的不再受理 。
(二)住房保障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 。审核通过及公示期满后 , 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 , 纳入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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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海区第一期共有产权房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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