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 三 )


(4)联合培养只招收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定向就业单位应为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定向就业考生数不超过8人 。
六、资格审查(“申请-考核”制)
1. 各学院将组织专家成立审查考核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科研潜质做出评价结论,结合申报导师意见,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 。
2. 公示:各学院在学院网站公示最终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通知考生前来参加综合考核(复试) 。
七、综合考核(复试)
1. 综合考核(复试)由各学院组织,形式及各部分成绩权重由各学院自定,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科研经历及科研学术道德、外语的听、说、读能力 。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生在报名网站下载思想政治情况表,交由考生所在单位基层组织部门填写盖章后交所报考学院;各学院在综合考核(复试)时将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进一步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八、录取
1. 总成绩以综合考核(复试)成绩为准,其中笔试及面试所占比例由各学院确定,普通招考外国语笔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各学院根据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复试)的综合情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并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结果 。录取考生于2023年秋季入学 。
2. 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凡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标准为1万元/年;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将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5万元/年,非定向录取的博士生第一年学业奖学金均定为二等奖,即1.5万元/年 。
十、毕业就业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进行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博士研究生,一律回原协议单位,由原单位安排工作 。
十一、专项计划
(一)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02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2023年我校共招收 2 名 。
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西部12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少数民族考生 。
招生专业:我校2023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专业 。
报考条件:除满足博士报考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
报考类别:定向就业
考试方式:“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二选一 。
材料提交: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相应材料,初试结束后,进入复试阶段前须提交以下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日期另行通知):(1)《报考 2023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考生网上下载填写相关项目后持此表(一式三份)和相关材料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的民族教育处(高教处)办理资格审查手续);(2)其他提交材料同普通计划 。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下载表格填写的信息必须一致,提交书面材料后报名信息不再修改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