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三 )


(五)《考试大纲》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参照《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见附件3)执行,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教材参照《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目录(试行)》(见附件4)执行 。
?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
(二)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和特殊教育12个科目 。
(三)中学(含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 。同时,本学段还单独设有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和特殊教育4个面试科目 。凡已通过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生,也可直接报考上述单独设置的面试科目,其“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 。
(四)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 。
?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 。
?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3年3月1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 。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成绩单通过面试报名考区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复核后的结果由面试报名考区告知考生 。
?合格证明
考生自行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 。(注: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两项信息即可,“准考证号”信息可以不输入 。)
?教师资格的认定
户籍在天津市的人员、坐落天津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拥有天津市居住证的人员,可按照规定时间向天津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委托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为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机构,并通过其网站(http://www.tjgspx.cn)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宣传、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登录网站查询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可咨询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区教育局 。
?注意事项
(一)依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凡本人户籍关系不在本市的考生,须持本人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面试)报名手续 。
(二)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和申报系统进行填报,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
(三)有关面试报名注册事宜 。
1.2022年上半年及之前笔试合格考生,需重新注册并填报个人信息 。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须通过短信验证 。
2.2022年下半年笔试合格考生,不需重新注册 。
(四)报考类别要求的笔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 。网上报名系统能自动判别笔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无法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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