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太监不是一般人能做的( 二 )


偌大的皇宫中 , 又不能只使用女性 , 所以将男性的“作案工具”去掉以后 , 再让他们进宫服侍就非常必要 。清朝时期,每当进入夜晚,皇宫之中除了未成年的皇子,也只能皇帝一个真正的男性存在 。数量庞大的太监,既可以满足宫中役使,又可以避免“男女有别”带来的封建礼法约束和给帝王蒙羞的丑闻出现 。
3、“身体有残”的太监,心有杂念 , 能够更好的为统治阶层服务
封建皇权社会,尤其是五代十国期间,封建帝王认为:一般人都有妻儿老小 , 既有妻儿老小,便有私心,便不能无私奉献自己于皇上,而太监“无鸟一身轻”,故只有太监最无私,没有后顾之忧,必死命效力 。
封建统治阶层的这种特殊心思由此延续了下来,发展到明清时期,封建统治阶层对于太监的“心无杂念”和“忠心服侍”的工作态度更为认可,也更加的笃定 。所以,太监作为清宫的主要服务人群 , 净身成为强制要求他们忠心和一心服侍的重要手段 。
有鉴于此,清朝时期,清宫对太监的净身资格、净身程序有了严格的规定 。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规定了严格的净身资格和取用程序:
净身资格:民间有四五子以上之家;净身程序:拥有资格之家将净身之事报官方备案;经由有关机构将净身之人情况呈报礼部备案;在宫廷收用之际送进,经由内务府管理人员査验合格,即可入内当差 。
清初时期,对于太监的招募权限有两个部门负责:内务府和礼部 。但在乾隆四十一年,因为两个部门相互推诿、导致招募太监数量一度无法满足清宫对于太监的需求 。为此,乾隆皇帝专门下令:本朝内廷诸务既有内务府大臣管辖,,其收录太监一节,应总归内务府大臣画一办理,以专责成 。

清朝时期,太监不是一般人能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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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 , 礼部招募太监的权限被取消,内务府成为清宫唯一拥有招募太监权限的职能部门 。
对于太监的净身部门设置,也经历了从清初时期的“官方专营”逐渐向民间“官方许可的净身匠人”承担的发展演变过程 。
清初时期,负责为太监净身的机构有两个:其一是隶属于刑部,负责阉割大逆不道罪犯家中未成年男性的“阉流刽役”;其二是隶属于内务府 , 负责给太监阉割的“阉役” 。
也就是说,清初时期除了正常的太监招募需要在内务府进行阉割外,刑部对于大罪之人的阉割,也是清初时期太监的重要来源之一 。
两处编制名额均为4名 。乾隆初年,因刑部“阉流刽役”在行刑时经常发生被阉人员死亡事故,乾隆乃降旨将刑部4名“阉流刽役”裁撤,由内务府4名阉役代行刑部“阉流刽役”职务,并规定内务府不准再行增加额数 。随后,太监的“官方阉割”机构就逐渐固定于“慎刑司”这一专业部门执行 。
随着清朝的发展,“官方阉割机构”已经无法满足清宫对于太监数量的巨大需求,于是民间逐渐形成了以“盈利”为目的的“官方许可的净身匠人”这一特殊职业 。另外,因为太监净身过程中高达40%的死亡率,让太监的净身程序对净身技术有了更加严苛的要求 。而民间“净身匠人”的净身技术颇为高超 , 手术时痛苦和死亡率较之“官方阉割机构”反而更低,所以在清朝中后期得以迅速发展起来 。
清代光绪年间,京城有两家比较出名,主人一叫“毕五”,一叫“小刀刘”,清宫中不少太监都“产自”这里 。因为输送的太监质量好,渠道稳定,两位“刀儿客”还被赐授七品顶戴,成了拥有“官职级别”的高等“净身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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