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2021年( 三 )


(3)2020年我校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生源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成绩最低要求按生源地当年英语单科总分的60%执行 。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飞行学生初检面试合格、体检合格、心理测试合格、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进档后,按照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投档分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地区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投档成绩 。
(4)有关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
第二十一条 保送生、高校专项、国家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等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二条 按照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招生计划 。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 。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学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 。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初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其中,工科类5800元/生.年,理科类5500元/生.年,文科类5200元/生.年,艺术类6800元/生.年,省优势学科专业上浮10% 。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根据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26400元/生.年,国外学费按照国外高校收费标准执行 。少数民族预科班在预科阶段的学费按学校现有专业最低学费标准收取,为5200元/生.年 。住宿费用为1500元/生.年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2021年】第二十五条 飞行技术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天目湖校区就读 。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土木工程专业、交通运输专业各方向(含中外合作办学)新生大学一、二年级在天目湖校区就读 。学校其他专业新生大学一、二年级在将军路校区就读 。飞行技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二阶段学习地点根据培养计划具体安排 。
第二十六条 我校建立了“全方位、开放式”的奖助学金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在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建立“贷、奖、助、勤、补、减、导”资助体系,按照经济资助与精神资助并行的双资助模式,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服务系统、就业服务系统、学习服务系统、成才服务系统,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
第二十七条 我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4001810287,招生网址:http://zs.nuaa.edu.cn/,电子信箱:zsb@nuaa.edu.cn 。学校监察处投诉电话:025-84891546 。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 。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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