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雨花台中学学区规划 南京雨花台学区划分2020( 二 )


04.
有参加民办小学电脑随机派位需求的本区户籍学生,根据学生本人户籍和学校招生范围填报派位志愿,可在民办小学、公办热点小学中最多选择其中2所学校报名 。报名后,学生如果被电脑随机派中(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学生视同派中;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需在规定的时间到学校现场确认,并完成后续相关手续 。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 。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学区所在公办学校就读;参加报名未被电脑随机派中的,按原施教区入学;被电脑随机派中后选择放弃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五、特殊儿童入学
各学校积极做好特殊学生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尊重家长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施教区特殊学生随班就读或进入我区特殊教育学校学习,严格做到“零拒绝”,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入学“一个不少” 。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或休学康复后复学 。区特教学校与各义务教育学校同时发布招生简章 。
六、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 。经审核,符合以下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入学 。
0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0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0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04.适龄儿童出生证、准生证、预防接种证等证明材料 。
随迁子女父母在报名登记时,需填写由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居住证登记信息委托查询书》 。区教育局将所登记的随迁子女父母暂(居)住证信息统一送公安部门查实,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取消该生登记资格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
七、照顾对象及申请办法
落实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政策 。在义务教育入学招生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对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 。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本市2020年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政策照顾对象名单应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
八、招生要求
01.落实法定责任 。
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各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困难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少年等的入学情况,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和劝返复学工作 。
02.严格执行纪律 。
各校要坚决贯彻落实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和南京市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纪律相关要求,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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