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20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二 )


3.录取资格线上考生依据高考成绩和确认的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高考成绩相同时 , 依次以综合评价成绩、南大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修科目成绩排序) 。
4.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若同时获得南京大学2020年励学计划 , 以及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其他特殊类型招生优录或合格资格 , 将不参加特殊类型招生录取 。
5.我校综合评价在强基计划之后、提前批之前完成投档录取 , 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 。
七、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5月31日
初审结果查询时间:6月15日前
交费截止时间:7月10日12:00前
测试时间:7月12日
测试结果查询及志愿填报确认时间:7月17日24:00前
入选名单公布时间:7月19日前
八、其他
1.我校测试方案可能因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
2.我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 , 综合评价测试资格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
3.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 并接受社会监督 , 举报邮箱qingfengnanda@nju.edu.cn 。
4.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综合评价录取事宜和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 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
5.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du.cn
电子邮箱:bkzs@nju.edu.cn
2020年5月13日
【南京大学2020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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