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2021( 二 )


通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5日,未确认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
2.考核安排
考核时间初定于6月13日 。缴费成功的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和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按时来校报到,参加我校考核 。考核以综合素质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具体安排将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
3.确定入选名单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成绩,分物理等科目类和历史等科目类按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的4倍确定合格考生,入选名单将于6月22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同时按规定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关优录政策 。
4.优录政策
所有面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省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同时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 。
七、录取办法
1.取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资格且文化成绩符合要求、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的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我校在招生简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类) 。
2.我校将根据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校考核成绩,计算入选考生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分值 。按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
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得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2021

文章插图
3.当考生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分值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投档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择优录取 。
八、监督机制
1.我校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综合评价录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
2.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综合评价招生考核工作 。学校考核面试遵守“五随机”的原则,即“考官随机确定,考场随机分配,考题随机抽取,学生随机分流,考官随机轮场”,并全程录音录像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与举报 。
3.综合评价招生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上级规定,考生及其所在中学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报名材料、证明材料等 。有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学校将把考生的违规事实报省教育考试院,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学者,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
九、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nuist.edu.cn
电子邮箱:zsb@nui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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