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外地回津考生网上申报说明( 三 )


17.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 , 须按照户籍区中招办公布的报名须知中规定的时间 , 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申请的审核结果 。
考生可在考生注册基本材料页面的右上角“回津信息审核结果”栏 , 看到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的考生显示“【审核合格】”;
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显示“【审核不合格 , 如有异议请与报名单位联系!】”
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对审核结果如有异议 , 可按照户籍所在区中招办公布的报名须知中写明的联系方式与区中招办进行沟通 。如需重新上传补充材料 , 可在区中招办取消审核结果后 , 再次通过“回津材料”上传功能上报有关材料(也可按照区中招办规定的其他途径再次报送有关材料) 。区中招办重新审核后 , 考生可再次登录确认审核结果 。
附件: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考生照片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一、基本要求
1.报名图像应为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采集的考生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 。
2.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相貌 。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 。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
4.除头像外 , 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
二、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 , 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 。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 RGB<100,197,255>)、白色(参考值 RGB<255,255,255>)或浅灰色(参考值 RGB<240,240,240>) 。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 , 表情自然 , 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 , 耳朵对称 , 左右肩膀平衡 , 嘴唇自然闭合 。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 , 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 , 镜框不得遮挡眼睛 , 眼镜不能有反光 。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 , 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 。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 。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 。不宜化妆 。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 , 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 , 脸部曝光均匀 , 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 , 无红眼 。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 5500K-5600K) , 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 , 角度为左右各 45 度 , 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 , 距离被拍摄人 1.5 米-2 米 。
四、数字化图像文件
1.数字化图像文件规格为高 240 像素*宽 168 像素 , 分辨率 300dpi , 24位真彩色 。应符合 JPEG 标准 , 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 60 , 压缩后文件大小不超过 40KB 。文件扩展名应为 JPG 。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 , 左右对称 。(参考值:头顶发际距上边沿 15 像素至 20 像素左右;脸部两侧距左右边沿 25 像素至 30 像素左右) 。
五、文件命名标准
图像文件可采用下列三类信息中的任意一种命名:
1. 报名数据库中已经存在的 10 位考生号;
2. 18 位身份证号;
3. 具有本市学籍的考生可用 9 位本市学籍辅号;不具有本市学籍的考生可用 19 位全国统一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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