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一项目部招聘文员要求“身材好”引争议,律师称招聘单位或涉就业歧视( 二 )


中铁三局一项目部招聘文员要求“身材好”引争议,律师称招聘单位或涉就业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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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三局昌九高铁CJZQ-3标项目部在原永修宾馆位置办公
律师:

措辞不当,或还涉就业歧视
北京国舜律师事务所林小建律师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招聘企业要求应聘者“身材好 , 最好是刚毕业的要求”明显是违反了《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关于平等就业的规定,传递了错误的价值观 。
长期关注劳动保障领域的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辉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中铁三局项目部招聘文员要求“身材好”,该招聘信息不仅措辞不当 , 背后或涉嫌就业歧视 。他解释道,判断是否存在就业歧视,主要根据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与用人岗位的要求是否匹配 。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对应聘者实行的限制,如果不是基于工作岗位客观的内在需要,就可被认定为就业歧视 。
对于上述项目部而言,如果招聘的是普通文员,“身材好”明显与通常理解的岗位所需的能力和素质不符,是否能够干好文员这个工作,跟身材好不好没有关系 。王辉介绍,根据《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张炎良
编辑 官莉 何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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