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虚假申报如何处理?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隐瞒、虚报相关信息,或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移送区城管执法部门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等规定予以处理;所在单位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向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通报,建议相关部门及时检查该单位的劳动工资、财务管理等情况;相关个人、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隐瞒虚报和虚假证明行为的相关信息按本市社会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提供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
【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改政策解读】
相关经验推荐
- 最新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全文
- 公共生活是相对于私人生活而言 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的区别
- 公装是什么 工装是什么工作
- 什么叫公共安全原因航班取消 什么是公共安全原因取消航班
- 厕所的空气中有细菌吗 公共厕所的空气中有细菌吗
- 上海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下载网址
- 上海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在哪里下载
- 城市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城市公共安全包括哪些
- 奉贤区公租房租赁服务平台 奉贤区公租房租赁服务平台电话
- 公众距离和社交距离 哪些距离属于公共社交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