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诉讼离婚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况 连云港离婚律师咨询电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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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 , 调解无效的 , 应当准予离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 ,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连云港诉讼离婚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况 连云港离婚律师咨询电话多少】(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 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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