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是什么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的内容】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 ,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相关经验推荐
-
-
-
-
养生饮食很关键!医生提醒:长寿者吃饭有2诀窍,学会1个都是福
-
充电器|能装360一体水冷的迷你型机箱,华硕冰立方机箱体验
-
-
-
-
-
-
-
好听的cf游戏名字大全有哪些?(好听的cf游戏名字推荐)
-
-
楚留香54青年节打坐位置 5.4坐观万象打坐修炼地点坐标
-
和平精英怎么给好友赠送金币 和平精英中如何给好友赠送金币
-
-
-
三国演义里刘备三顾茅庐是哪一集 哪集讲的是三国演义里刘备三顾茅庐
-
-
《上古卷轴5:天际周年纪念版》上线,国区149元全球最低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