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市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申报程序
【长春市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申报程序】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5年12月31日前) , 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省的育龄夫妻 , 只生育一个子女,且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 。年满60岁可领取独生子女退休后一次性奖励 。
有工作单位的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奖励申报表 。
2.单位审核,在单位公示15天 。
3.无异议的由单位发放奖励费 。
4.送单位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健康局备案 。
无工作单位的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奖励申报表 。
2.社区(村)初审并公示15天 。
3.街道(乡镇)复审 。
4.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健康局终审 。
5.向本级财政申请资金 。
6.奖励金发放 。
咨询电话:0431-846920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