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西湖中小学招生分配工作方案 2020年西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分配工作方案( 二 )


4.符合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在杭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有本市户籍的到户籍所在地学校现场核验,无本市户籍的到实际居住地(家庭房产地)学校现场核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5.在本区工作、定居的留学归国人员随带子女、港、澳、台、外籍随带子女,可到获得批准的外籍子女专门学校报名,也可到实际居住地学校现场核验,收费按照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
6.符合就读条件并已进行网上报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根据其下列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求是教育集团浙大附小、保俶塔实验学校、文一教育集团文一街小学、行知小学、文三教育集团文三街小学、学军小学教育集团学军小学、西湖小学教育集团西湖小学教育服务区中,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统一到育才教育集团(总校)现场核验 。
(2)留下街道东岳社区、杨家牌楼、金鱼井社区及和家园社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统一到浙工大附属实验学校小学部现场核验 。
(3)其它小学教育服务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到儿童持有的居住证所在地对应小学进行现场核验 。
现场核验所需材料
1.本区常住户籍:家庭户籍本、父母身份证 。
2.杭州市区集体户:户籍本(页)、父母身份证、有效租赁合同 。
3.杭州市区拆迁家庭:家庭户籍本、父母身份证、有效安置协议书、有效租赁合同 。
4.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身份证、有效租赁合同 。
提醒:如家长提供材料与网报信息不一致时,须根据学校要求提供与录取相关的必要材料 。
小学录取办法
1.公办小学录取
第一阶段录取:7月10日左右
录取对象:报名公办小学的儿童中,根据儿童户籍与家庭住房情况,在学校招生计划内根据排序依次录取“住、户一致”的儿童 。
第二阶段录取及调剂:7月15日至7月底
录取对象:报名公办小学但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儿童及报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儿童 。
(1) 公办小学根据招生计划和第一阶段录取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根据排序统筹安排入学 。今年一年级新生入学形势非常严峻,适龄儿童在户籍地或居住证对应学校进行现场核验并不代表一定由该校录取 。当学校教育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数,学校将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四个类别依次录取:
①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房产三者一致,均在学区内(房产以父母或父母与适龄儿童享有百分之百份额所有权为依据认定);或适龄儿童户籍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并和父母居住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家 [房产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享有百分之百份额所有权的房产为依据认定],父母在市区内无房产 。
② 适龄儿童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并和父母居住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家[房产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享有百分之百份额所有权的房产为依据认定],父母在杭州市区内另有房产 。
③ 适龄儿童有杭州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
④ 适龄儿童无杭州市区户籍,已办理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且在本区有效签注 。
(2) 当同一类别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时,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排序规则实施 。学校未能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额的学校就读 。其中,随迁子女若产生调剂情况,将根据积分高低排序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