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西湖中小学招生分配工作方案 2020年西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分配工作方案( 三 )


(3) 对于报名过程中提供假证明、假材料或是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凡实际居住与证件不符的将会影响录取结果 。
(4)对不符合杭州市区就读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各小学不予接受报名和录取 。学校应当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请家长尽早安排孩子到户籍所在地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
2.民办小学录取
(1)如民办小学报名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数,将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如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民办小学一次性全部录取 。已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儿童不再安排其他小学录取 。
(2)第一阶段招生录取阶段(含民办小学录取和公办小学第一阶段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均纳入公办小学的第二阶段录取程序 。区教育局和学校根据儿童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等情况,按“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类排序,其中选报民办学校及补报民办小学的,按“同类排序靠后”原则,排在直接报公办小学的同类别儿童之后 。
其他
本区户籍智障儿童(达到中等及以上智障程度)原则上由紫荆花学校接收入学;本区户籍盲童向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就读;聋人儿童向杭州市文汇学校报名就读 。各校随班就读(含送教上门)的特殊儿童均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办理学籍关系 。
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驻地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烈士子女入学,应由所属单位统一向区教育局提交申请,并根据杭州市统一的时间和端口进行网上报名,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 。
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都必须按时依法入学,确因身体特殊原因需推迟入学的本区户籍儿童,家长须在报名前持市级及以上医院诊断病历、家庭房户证明和本人申请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办理延缓申请,由学校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无故未办理完成缓学手续的适龄儿童,在其报名入学时将影响其排序 。
三、初中招生分配办法
招生分配对象
1.本区内小学应届毕业生;
2.户籍和房产在本区且在杭州市区其他城区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常住户籍在本区且在杭州市区就读民办小学的应届毕业生;
4.常住户籍在本区且在杭州市区以外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个别生)
报名办法
1. 5月18-22日,杭州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家长)通过“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czbm.hzedu.gov.cn)进行信息确认,“个别生”(家长)通过同一个系统进行网上登记 。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因跨区、县(市)就读民办小学或搬家迁户(房产和户籍均在另一个城区),导致其就读小学与家庭户籍所在城区不一致的,可自主选择在其就读小学所在城区或家庭户籍所在城区报名升学 。在选定的区县范围内选报公办初中或民办初中,选报民办初中未被录取的,在该区、县(市)范围内按招生规则安排公办初中就读 。
2. 5月25-29日,学校和区教育局根据家长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向家长发放《小学毕业生信息确认回执》,需要家长签字确认 。6月4-8日,家长须登录系统进行小升初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和个别生(家长)在网上报名时,应在公办初中或民办初中中选报一类,选报民办初中者限报一所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
录取办法
1.公办初中录取办法
以“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中确认后的信息作为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的依据,原则上按小学毕业生户籍、家庭住房、学籍等情况,进行升学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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