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湖北文理学院招生章程 湖北文理学院2022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 )


2.传统高考省份和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模式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进档考生分类(专业组)按分数(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队,依次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考生同意调剂,则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同意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
3.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
(二)同分排序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 。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
1.传统高考省份 。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文综/理综、文综/理综中的最高分;
2.新高考改革“3+3”模式省份 。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三门选考科目之和、选考科目中的最高分;
3.新高考改革“3+1+2”模式省份 。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首选科目、再选科目之和、再选科目中的最高分 。
第十六条外语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并且不做比例限制 。其他非外语类各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 。
第十七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 。舞蹈表演专业要求身高1.60米(含)以上 。
(一)湖北省内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按“(专业课成绩×0.6+文化课成绩×0.4)×2”计总分排序;
2.舞蹈表演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要求身高1.60米(含)以上;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4.体育类按“高考文化课成绩×0.5+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0.75”计总分排序 。
(二)湖北省外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投档时已制定统一的成绩换算标准的省份(指的是文化课和专业课按照一定比例换算成综合分投档的省份),则按各省统一规定的排序成绩录取;
2.若部分省份投档时,没有制定统一的成绩换算标准(指的是文化、专业双过线,按照文化课或专业课成绩投档的省份),则按照如下规则排序:
(1)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按“(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300×0.6+文化课成绩×0.4”计总分排序;
(2)舞蹈表演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要求身高1.60米(含)以上;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4)体育类按“高考文化课成绩×0.5+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0.75”计总分排序 。
第十八条中职类招生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得调换专业 。
第十九条凡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不换录、不退档 。
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学校规定的报到期限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
第二十一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 。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
第二十二条应征入伍的新生,需由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高中教育阶段毕业证到入伍地县(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征兵办公室公章后,交送学校招生办公室 。学生退伍后,持当年录取通知书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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