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 二 )


2.准考证打印:具体方法详见学校招生网或微信公众号 。准考证打印时间:第一志愿在2023年3月9日-10日;第二志愿在2023年4月6日-7日 。
3.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或准考证打印的考生,可联系学校招生就业处,或在缴费和准考证打印的规定时间内来校现场办理 。
第四章 考试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
1.考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2023年3月11日-3月12日 。
如我校在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后未完成单招计划,则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考试,考试时间:2023年4月8日-4月9日 。
2.考试地点
在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统一举行单招考试 。具体详见《准考证》 。
二、考试形式与内容
1.考试形式
考试包括“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含特长生的专项技能测试)”两种形式 。
2.考试内容
(1)文化素质测试:采取笔试,主要考核学生文化素质综合水平 。测试时间共90分钟 。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满分300分 。学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同类科目知识内容自主命题组卷 。参加考试的考生为B类及D类中的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 。
(2)职业技能测试:采取笔试,测试时间共9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思想道德素质、自然科学素质、人文综合素质、心理素质、现代信息素养、劳动安全常识、生物医学基础等知识 。参加考试的考生为A、B、C类考生 。
(3)专项技能测试:测试内容包括专项素质、专项技术能力等,详见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特长生招生办法 。参加考试的考生为D类考生 。
(4)免文化素质测试考生:①A类及D类考生中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免文化素质测试,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之和作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②C类考生 。
(5)免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
三、考试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构成: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一定权重组成,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 。
2.综合成绩计算:不同类型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赋予不同的权重,综合成绩保留一位小数 。
(1)A、B类考生综合成绩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40%
(2)C类考生综合成绩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100%
(3)D类考生综合成绩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30%+专项技能测试成绩×70%
3.限制性标准:D类考生的专项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低于此标准不予录取 。
四、考试组织
1.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 。
2.任一测试缺考的考生或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按照湖南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第五章 录取
一、录取规则
1.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 。
2.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是在我校高职单招考试结束后,先完成退役军人及特长生等单列特殊类型招生计划录取,剩余计划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算出各类别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保证各类别录取率基本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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