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 四 )


第七章 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
2.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按照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和我省相关文件规定,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
3.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考试招生工作“阳光工程” 。
4.对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以及党纪政纪相关条规予以严肃处理 。
5.学校监督电话:0731-28519112
第八章 附则
1.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2.学校对录取的退役军人考生采用全日制集中(全脱产)学习管理形式 。
3.本章程未确定的其他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专班会议议决 。
4.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云龙职教城智慧路88号
联系电话:0731-28519008、28519048
传 真:0731-28519008
邮政编码:412000
学校网址:http://www.hntcmc.net
学校招生QQ群号码:617619698、707124859
学校微信公众平台账号:
hntcmc2014
附件: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特长生招生办法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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