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劳动纠纷怎么解决 杭州劳动争议处理常见问题解答一览( 三 )


(4)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14、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实施经济性裁员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终止劳动合同的 。
15、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并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
16、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17、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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