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山小榄镇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规则( 二 )


2.建床申请:由患者或其家属向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出建床申请,在住院期间亦可由主管医生根据实际病情下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床继续治疗;建床前须出示患者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缴费收据或社区参保证明,填写好《家庭病床建床申请表》,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职医生诊视,确认有接收处理能力,签署诊治意见后,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批同意,方可建床 。
建床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如下:
2023年中山小榄镇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规则3.报销标准:参保人经批准同意建立家庭病床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报销比例报销:药费、手术费、建床费、检查费、检验费、护理费和治疗费七个项目的总费用(不包括巡诊费)报销80% 。困难群体参保人员的巡诊费报销80% 。
4.建床周期:家庭病床每个治疗周期最长时间为90天 。超过期限仍需继续治疗的,主管医师须提前一周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再建床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重新办理家庭病床建床申请手续 。凡超过90天未办理续建床申请或未经批准的家庭病床费用不予报销 。
5.注意事项:在建床期间因病情需要住院的,应通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管医师,在入院前或入院当天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撤床手续 。如建床期间同时住院的,只报销实报额低的结算费用 。
第十五条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社区门诊报销
1.已参加市医疗保险且参加了签约家庭医生式服务的高血压或糖尿病患者,在签约家庭医生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时,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超出市医疗保险(包括职工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支付限额的,镇合作医疗对超出限额部分的医保用药费用报销50% 。
2.报销范围:使用《中山市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所发生的药品费用 。
3.家庭医生式服务签约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如下:
2023年中山小榄镇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规则第十六条 国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身故给付
参保人因特别重大(一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身故,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50,000元 。
特别重大(一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第十七条 报销凭证、证件和程序
(一)参保人在镇内住院的,入院后两天内须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医院出入院收费处登记,经镇合作医疗驻院代表按规定审核 。符合报销条件的,出院时凭患者身份证或户口簿、经办人身份证在医院出入院收费处给予即时报销 。
(二)参保人在镇外住院的,出院后凭住院收费票据、病历、疾病证明、《中山市社会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或《广东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单》和住院费用汇总清单等凭证,以及患者身份证或户口簿、代办人身份证等证件,按住院待遇报销;属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化疗)的,凭门诊收费票据、门诊费用明细清单及疾病证明、患者身份证或户口簿、经办人身份证等证件,按住院待遇报销;属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限长期透析治疗)在门诊透析治疗的,凭门诊收费票据、门诊费用明细清单及疾病证明、患者身份证或户口簿、经办人身份证等证件,按门诊待遇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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