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小学招生入学政策2021 2023重庆北碚小学招生入学政策

招生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片区学校和区教委备案,区教委与学校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
(二)免试入学原则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掐尖”招生 。
(三)规范公平原则 。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程序,遵守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入学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按照《北碚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范围》《北碚区义务教育公办小学招生办法》等文件实行“三对口”招生入学,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 。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
适龄儿童入学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到招生范围内对口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
学校负责对报名学生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符合规定后向其发放由区教委监制的《北碚区小学教育入学通知书》 。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带领,在规定时间持本人入学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相应小学报到入学 。区教委依据学校招生计划,审核学生入学通知书等材料,对符合要求的学生予以注册学籍 。
(二)民办小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 。
有意愿就读民办小学的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可以报名参加民办小学招生,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区内公办小学“兜底”安排入学 。城区内的适龄儿童由区教委根据当年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其余街镇的适龄儿童由街镇教管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
(三)特殊群体招生入学
1.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
全面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区教委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地、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实际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在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优先安排持有居住证或者在我区购房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再依据流动人口在我区连续工作年限、居住年限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额满为止 。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购房证件或在我区居住的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产权证(公房为房屋使用证);法定监护人与我区用人单位签定的合法务工证明(含就业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摊位或门面租赁合同等);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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