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实验小学招生简章2021 2022重庆涪陵中小学招生政策( 三 )


【涪陵实验小学招生简章2021 2022重庆涪陵中小学招生政策】4.各单位要高度关注招生片区内在“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学生﹐对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和教管中心要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
5.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非国际学生接收学校不得违规招收外籍学生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别是初中学校以艺体特长生、科技特长生等名义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不得按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分班;要均衡配置教学师资﹐促进教育公平 。
(五)严控城区寄宿生人数
为减轻江南城区学位压力,切实规范招生行为,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江南城区单设初中学校(含涪陵九中、涪陵十四中、涪陵十五中、涪陵十六中)起始年级从2022年秋期起不得招收寄宿生 。
(六)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学校要继续扎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严防新增辍(失)学现象,持续巩固控辍保学攻坚成果 。对无故未按时报到入学的,特别是初中学段入学新生﹐要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切实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要加强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的学生,全面实施小学、初中双控保学﹐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留得住、学得好 。
(七)充分发挥学籍管理系统作用
区教委将充分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全区学生流动,城区公办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得转学,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全面落实就近入学政策,加强控辍保学动态监控 。任何学校不得以学籍问题为由拒收学生,但务必确保学生入(转)学符合学籍管理规定,不得接收休学期间的学生转学,不得将学生安排到与学籍年级不一致的年级入学 。要做好学生学籍转接和新建工作﹐做到“籍随人走、人籍一致" 。对学籍管理系统空挂学籍的学生,要进行逐―排查,落实去向,督促对方学校及时办理学籍,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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