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发布关于划定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通告:
为了规范养犬行为 , 保障公众人身安全、健康和合法权益 , 根据《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 结合周村区实际 , 划定全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 ,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管理区 。
重点管理区为:信阳路以东 , 德阳路、太和路、东过境路、站北路、正阳路沿线以西 , 电厂路以南 , 周隆路以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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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管理区 。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
三、重点管理区内不得饲养烈性犬只 , 烈性犬只名录以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准 。
本通告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
【通州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域 周村区养犬重点管理区是哪】特此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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