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梁平民办高中 2022重庆梁平民办学校招生政策

一、政策依据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2〕9号)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各区县教育部门要按照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籍管理系统严格管控,不得超计划招生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 。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 。”
二、招生对象
(一)阳光学校 。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及以上的区内外儿童以及其他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优先满足区内学生入学需求(招生计划45人) 。
(二)梁平一中 。区内外2022年应届小学毕业生以及其他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优先满足区内学生入学需求(招生计划1100人) 。
三、具体办法
(一)阳光学校招生办法
6月15日至6月19日,凡有意愿就读阳光学校的适龄儿童,由家长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由阳光学校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在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监督下,由区教委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
6月20日至6月25日,被摇中的学生持户口簿到阳光学校现场报名 。
凡未被阳光学校摇号录取的适龄儿童,于6月26日回户籍所在地的公办小学报名登记入学 。
(二)梁平一中招生办法
1.招收举办者及配套小区业主家庭的小学毕业生
根据有关约定,梁平一中举办者及其签订入学协议的配套小区业主家庭的小学毕业生由梁平一中登记录取(计划100名) 。凡符合此类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于4月29日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梁平一中登记,梁平一中于5月6日前将登记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区教委,由梁山街道和区教委共同审查,确认入学资格 。【重庆梁平民办高中 2022重庆梁平民办学校招生政策】
凡审查通过的学生持户口簿于6月20日到梁平一中登记录取 。
2.招收户籍在梁山街道和双桂街道免交学费的小学毕业生
按照《投资组建梁平县第一中学校合作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梁平一中需招收户籍在梁山街道或双桂街道免交学费的小学毕业生300名 。
6月15日至6月19日,凡具有梁山街道或双桂街道户籍且有意愿就读梁平一中此类计划的小学毕业生(含与举办者签订入学协议的配套小区业主家庭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向就读的小学毕业学校申请(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招生辖区内小学申请),由该小学安排专人审核户籍信息后,统一录入区教委发布的“梁平区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信息采集系统” 。
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由梁平一中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被录取的学生于6月20日至6月26日到学校现场报名 。
如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在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监督下,由区教委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区教委将摇中学生名单反馈至毕业学校并公示,由毕业学校于6月21日18:00前组织家长现场签字确认;凡未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由区教委于6月21日晚在原采集信息且未被摇中的对象中进行第二次补充摇号,区教委将摇中学生名单反馈至毕业学校并公示,由毕业学校于6月22日18:00前组织家长现场签字确认 。
被摇中并确认的学生,于6月22日至6月25日到梁平一中提交户口簿现场报名,未按时现场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且学校不再补充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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