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秋季学期开学时间、防疫措施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工作要求,经专家研判,疫情总体形势可控,我市学校具备如期正常开学的条件 。8月9日,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发〔2021〕22号),要求各区县各学校按照《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从严从实从细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 。
一、开学时间
中小学(含中职)按校历9月1日开学行课,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参照执行 。高校原则上按既定时间8月27日—9月6日陆续错峰开学,个别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021级新生按照学校录取通知书通知的报到时间报到 。各高校在开学前一周将开学工作方案报市教委备案 。
若全国、全市疫情发生重大变化,将根据疫情形势、上级要求、专家研判及时做出调整并进行全市统一调度 。
二、入学条件
1.在渝师生非必要不离渝,在渝期间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
2.在市外需返渝的渝籍师生应在开学前14天返渝,抵渝后第一时间就近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应继续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和管理 。
3.在市外低风险地区需来渝的非渝籍师生,在学校规定的开学时间,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来(返)渝,抵渝后由学校集中组织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可正常入学,并由学校继续做好14天健康监测和管理;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按规定进行健康管理 。
4.在高、中风险地区的师生,暂缓来(返)渝、返校,待滞留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安排返校,并按规定做好健康管理 。
5.在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返)渝师生,高、中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的低风险区的来(返)渝师生,有本土病例但未划定风险区的地市来(返)渝师生,按当前国内重点地区来(返)渝人员健康管理规定进行健康管理 。
6.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不得返校,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同意后方可返校,返校后应继续做好健康监测 。
7.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暂缓返校,待治愈且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返校 。
8.境外师生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入境后按属地防疫要求做好健康管理 。

三、抓好学生疫苗接种工作
各区县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根据最新要求,将《重庆市12—17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原定时间节点提前:
8月份同步推进12—14岁初中学生、15—17岁高中学生新冠疫苗接种;
8月31日前完成15—17岁高中学生和12—14岁初中学生第一剂次疫苗接种;
9月30日前完成15—17岁高中学生和12—14岁初中学生第二剂次疫苗接种,并组织应接未接学生的查漏补种 。
各高校要引导、提醒大一新生暑假期间尽早在属地接种疫苗 。
各区县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密切协作,按照《重庆市12—17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和工作保障的相关要求,继续加强学生及家长宣传引导,做实做细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安全、有序推进12—17岁学生疫苗接种工作,按时完成接种任务,尽快建立师生免疫屏障 。
四、入学报到
(一)途中防护 。
1.引导师生在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提倡采用私家车方式返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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