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线》的“红与黑”,以及我们作为普罗大众能从红黑间学到的白(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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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人 , 不是神!
既然是“全景展示”,那么除了法律本身 , 除了案件,还有法律工作者 。
这部剧的优秀之处在于,他们塑造的法律工作者形象,是比较接地气的 。此处 , 必须夸一夸靳东老师,他真的适合演这种角色,“方婶儿”这个定位太准确了 。
以往的法制剧,或者某些有“背书”的正剧 , 喜欢在人物塑造上表现得非常“伟光正” 。但这部剧中的法官却非常有意思,特别是方远这个角色 。他上下班坐地铁 , 他回家和老婆吵架,他偶尔八卦,他开会时老奸巨猾 。这就表现得“人性化”了许多,他就像一个生活中的社畜,一个职场老油条,他就像我们身边的某人 。

《底线》的“红与黑”,以及我们作为普罗大众能从红黑间学到的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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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东饰演的方远是个“老江湖”,他遇到案件,也会多角度地去考虑人性 。在女主播猝死案中,他会怀疑女主播弟弟要姐姐账号的动机;在李芳凝案中 , 他也会去想,李芳凝是不是想利用法律打压竞争对手 。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 , 我们习惯了主角思维一定是正确的,但这部剧的编剧高明之处在于 , 他告诉你 , 主角也是人,他也会错 。老江湖方远,他知道问题的多种可能性,他知道这世界不是“非黑即白”,他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去揣测人的,这点反而很真实 。
《底线》的“红与黑”,以及我们作为普罗大众能从红黑间学到的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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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是人,他们也会有普通人的一般思维 , 普通人的喜怒哀乐,他们不是神,他们也会犯错 , 他们也会说:“做人,其实比做神难多了!”
02 黑
我们也来全面地看问题,说完了“红”,那就来说说“黑” 。
剧就是剧 。
说到底,这是一部电视剧 。什么叫“电视剧”呢?就是有“剧情需要” , 就是“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
这部剧,和很多剧一样,都准备了很多冲突感很强的情节,戏剧性很强的画面 , 包括人物设定 。
《底线》的“红与黑”,以及我们作为普罗大众能从红黑间学到的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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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看“李芳凝案”的时候,网上有这么一个评论 , 大意是说:当看到李芳凝的三个同事,跑来给她作证的时候,我眼泪都出来了 。
平心而论,这就属赤裸裸的“剧情需要” 。
现实中,证人什么时候出庭呢 , 是在“法庭调查”阶段,参见之前我们说的庭审顺序,法庭调查会在法庭辩论之前,处于一场庭审比较早期的过程 。剧情中,三位女士正在看庭审直播的时候,突然良心发现 , 匆匆赶来,又正好能赶上法庭调查阶段 。嗯~你觉得可能性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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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一个热知识,在民事诉讼中,有经验的律师为了避免证人由于某些特殊原因 , 不能或者不愿出庭的情况,会在庭审前做“证据保全” 。即便证人不到庭,那么这份经过“保全”的证据(例如:书证、录音、笔录等) , 也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非有其他证据可以推翻它 。所以……
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醉酒坠楼案” 。死者的母亲 , 不早不晚、不偏不倚,非得在庭审时拿出2枚钢镚儿,说:这是我儿子去世前叮嘱我一定要还给你的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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