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租房补贴征收/拆迁房面积认定规定一览
认定规定:
(1)申请家庭户籍地被征收(拆迁)住房原为申请家庭或申请人父母或申请人子女的 , 分摊被征收(拆迁)住房面积后 , 申请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 按分摊面积认定;分摊后 , 申请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 , 该住房被征收(拆迁)3年以上 , 可不认定住房面积 , 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
(2)申请家庭户籍地之外的他处住房 , 被征收(拆迁)3年以内的 , 认定被征收(拆迁)住房面积;被征收(拆迁)3年以上的 , 不认定被征收(拆迁)住房面积 , 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
【二类+三类 天津租房补贴征收/拆迁房面积怎么认定】(3)申请家庭户籍地为独立违章建筑 , 现已拆除且他处无住房的 , 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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