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主城区住房租赁补贴政策( 三 )


(二)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 。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贴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政策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追缴所发补贴,追究相应责任 。
(三)市(区)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将采取定期核查和动态抽查的方式,加强对住房租赁补贴资格的监管,对不再符合住房租赁补贴资格条件的,及时停止发放补贴 。
(四)各区为民服务中心住建(住房保障)窗口地址、联系电话:
1、任城区:任城区为民服务中心(琵琶山北路30号)中厅二楼住建局E214窗口,联系电话:0537-5660663 。
2、济宁高新区:高新区广泰家园公建楼二楼(广安路与荣昌北路交叉口东北角),联系电话:0537-2916168 。
3、太白湖新区:市为民服务中心(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三楼综合受理窗口 B305、306,联系电话:0537-6537134 。
4、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区为民服务中心(呈祥大道与嘉美路交叉口) 6号楼二楼E23窗口,联系电话:0537-6990919 。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济宁市主城区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原文公告:关于济宁市主城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有关工作的通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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