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好年华聚人才购房补贴细则 福州市“好年华( 五 )


第三十二条本细则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解释 。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经报市人才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适时调整或补充 。
第三十三条各政策具体规程及配租配售管理办法由各政策实施单位负责制定并实施 。
附件下载:
原件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附件1: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2020年版).docx
附件2:福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docx
附件3: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申报工作规程.docx
附件4:“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证 (范本).docx
附件5:福州市“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申请表.docx
附件6:政策兑现流程图及服务窗口联系方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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