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信息安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数据保密制度,提高学籍管理的安全与风险意识,遵循“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控学籍数据使用对象和范围 。非经教育行政部门书面同意,学籍信息不得向外提供,严防学籍信息泄露和滥用 。
第三十二条(违规处理) 教育行政部门违反本规定要求的,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处理 。
学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一)为不符合招录条件学生注册学籍的;
(二)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
(三)不为已接收学生建立学籍档案的;
(四)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纳入学籍档案的;
(五)接收学生不为其办理转学手续的;
(六)不按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的;
(七)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
(八)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 。
第三十三条(表证样式) 全省学籍管理涉及到的有关表、证,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提供统一样式 。
九、附 则
第三十四条(参照执行对象) 在本省普通高中就读的外籍学生以及华侨、港澳台学生的学籍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依法举办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
第三十五条(解释权属)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内适用的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
第三十六条(实施时间) 本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2014年颁布的《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
江苏省教育厅官网网址:点击查看
相关经验推荐
- 《江苏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 江苏学籍注册要求是什么 江苏学籍注册要求是什么文件
- 江苏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学籍档案内容是什么
-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最新规定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最新规定是什么
- 2023江苏省关于成绩 2021江苏省成绩什么时候公布
- 温州苍南县2023年普通高中各项特长生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 江苏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查询 江苏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
- 江苏省中医院网上挂号预约平台 省中医院网上预约
- 江苏省2023年高考外语口语考试报名正在进行中
-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预约挂号方式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网上挂号预约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