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二 )


(2)属地购买服务 。民办学校在满足完直升学生入学需求后如有剩余学位 , 属地教育部门可向民办学校购买服务 , 与民办学校商定购买服务的要求和数量 , 由属地教育部门负责资料审核 。
(3)长幼同校入学 。民办学校在满足完“直升学生”和“属地购买服务”学生入学需求后如仍有剩余民办学位 , 按剩余民办学位50%的比例提供学位优先满足相同监护人下多孩家庭(简称“同一家庭”)兄弟姐妹同校入学需求 。民办学校“长幼同校入学”仅限于同一家庭中哥哥姐姐目前在本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非毕业班就读或2023年秋季能直升录取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 其弟弟妹妹今年需要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如“同校入学”提供的学位计划数超过申请人数 , 全部予以录取 , 剩余的学位计划数增加至“电脑派位”计划数 。如提供学位计划数少于申请人数 , 由民办学校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没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填报“电脑派位”志愿随机录取 。
(4)电脑派位 。民办学校在确定"直升入学”"属地购买服务”长幼同校入学”学生名单后 , 剩余的学位对外招生 ,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选报本市不超过3所的民办学校 , 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 。电脑派位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 具体电脑派位办法另文通知 。
4.注意事项
(1)符合“直升入学”资格 , 但监护人不是本市户籍或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上述有效证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 其父或母在办理本市有效居住登记、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以及签订补办居住证承诺书后 , 予以直升 。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只能在招生补录阶段向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入读 。
(2)幼升小直升政策截止至2024年 , 2023年秋季起入学的幼儿园学生 , 毕业时不能通过直升方式入读民办学校 。
(3)从2022年秋季起转学到有直升资格学校(或幼儿园)就读的学生 , 毕业时不能通过直升方式申请入读对口直升学校 。该部分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学校的“电脑派位”或“补录” 。
(4)按顺序录取 。符合条件的学生只能选择民办学校招生类别中的一类填报志愿 , 如选择并被“直升入学”录取的学生 , 不能填报“长幼同校入学”和“电脑派位”志愿;如选择“长幼同校入学"并被录取的学生 , 不能填报"直升入学”和“电脑派位”志愿;如选择了“直升入学”或“长幼同校入学”但没被录取的学生 , 可继续填报不少3所“电脑派位”学校志愿 。"直升入学”和“长幼同校入学”录取名单确定后应对外公示不少于3天 , 接受监督 。
三、入学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 。所有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本市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 , 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入学学位 , 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 , i莞家APP 。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10:00-5月22日17:30
3.信息填写: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基本信息”及有关信息 , 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 。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家长按积分方案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 申请“长幼同校入学”的学生家长填写申请人哥哥姐姐的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期间内 , 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 , 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网上报名和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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